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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秦开管委办〔2022〕6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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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管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1-23 本文被阅读次数:5919次【字号:【打印】【关闭】 
详见附件。

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建筑垃圾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渤海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四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做好开发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建筑垃圾处理实施方案(2020-202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河北省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和《秦皇岛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根本目的,加快推进全区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体系,着力提升全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及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清理整治工作从2022年1月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利用半年时间,全面排查和清理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鼓励群众提供举报线索,通过道路监控系统集中发现和严厉打击无证运输、随意乱卸、抛洒、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应,有效遏制行业乱象。加快建设和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堆卸地使用效能,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构建建筑垃圾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

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垃圾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秦皇岛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2020-2025)》有关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安排布局,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置体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于5月31日前明确我区工程渣土弃置点及备用弃置点,对工程渣土及其他施工土方进行调配平整;同时,结合资源化利用企业(位于天池路北端的秦皇岛鹏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无需再建生产需求预测建筑垃圾峰值产量,在企业周边规划建筑垃圾临时堆砌场,提升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收纳、存储能力,确保开发区各类建筑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城市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建立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从4月1日开始,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零点行动”,对无证运输、超载运输、偷运乱倒、沿路遗撒、违规处置和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密闭不严的渣土运输车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形成联合监管、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交通运输局)

(三)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

由城市发展局统筹协调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完善“属地主责、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各乡街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积存量、产生量及处置量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建档,制定专项计划,及时清理辖区内的积存建筑垃圾(所需资金报主管领导批准)。对产权明晰的地块,由乡街负责督导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或产权不明的地块,由乡街负责组织清理;对存在问题的堆放点,制定清理、腾退、加固和还绿等措施消除环境影响。要重点对农村坑塘、沟谷地、废弃河道、林地以及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等交通沿线拉网式排查偷倒的建筑垃圾,采取限期清理或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进行整治(全区建筑垃处置地点为天池路北端鹏翔公司),6月30日前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各乡街;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城乡建设局

(四)打击非法消纳处置建筑垃圾窝点和黑中介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一次针对非法转运点、非法消纳场的全面摸排,对非法设置消纳场收取倾倒费用牟利的场站予以关停,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污染环境、非法占用耕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涉嫌犯罪的,按照地域管辖或职能管辖有关规定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鼓励群众举报黑中介,对组织非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组织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严肃查处。2022年6月30前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乡街、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执法局)

(五)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

1.强化就地利用。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时,合理估算渣土处置费用,并计入工程造价。健全项目招投标管理机制,未进行招标不得提前进行土方开挖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在合同履约阶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土方开挖及运输高效、安全、环保。建设单位应建立土方管理调配机制,根据就地取土、不足土方量外进、挖方与填方平衡和运距最短的原则,制定经济合理的土方专项调配方案,最大限度实现土方就地回填。

2.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处置”的原则,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

依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及有关要求,新建工程和拆迁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行政审批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同时抄送城乡建设局、城市发展局备案,经核准、备案后方可处置。

各乡街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日常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单位或居民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装饰装修房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立台账,指导相关单位或居民对产生的垃圾分类堆放,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协调经城市管理部门备案的运输车辆进行清运(相关费用自理)

3.实行分类管理。在建筑垃圾产生源头,按工程渣土、混凝土、砌块砖瓦、路面沥青、轻物质料(木料、塑料、布料等)、金属材料等对建筑垃圾进行划分,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禁止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对含有危险废物纳入环境监管的建筑垃圾,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严格工地现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完善制度,多措并举,严格规范施工行为。要对工地内的车行道进行硬化、设置封闭围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安装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对未取得核准、密闭不严、未安装卫星定位和智能监控终端设备等不符合《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要求的运输车辆不得出入工地,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车辆密闭运输均达到百分之百)要求,6月30日前落实工地管理各项制度。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街、生态环境分局、城市发展局)

(六)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1.加强运输企业准入监管。由城市发展局负责,严格落实车辆标准、规范企业信用、社会承诺等要求,全面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审核准入,对已批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要加强业务指导、服务,完善落实“违规情节扣分”制度,对违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并建立违规运输企业退出机制。

2.落实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联单制度。如实记录建筑渣土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等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倾倒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或消纳场所(由城市发展局负责印制运输联单,运输企业领取使用)。不得将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装混运。建立行政审批、城乡建设、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平台数据共享机制,齐抓共管。6月30日前建立相关部门平台数据共享机制。

3.进一步完善建立智慧监管平台。城市管理部门基于现有智慧管理平台,充分运用信息融合、网络通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平台,将渣土处置核准、建设项目情况、企业及车辆信息、运行轨迹、时间区间要求、消纳设施信息、违法处罚等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通过人工巡查与智能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建筑垃圾(渣土)车辆的全方位监管,6月30日前实现平台联网运行。

(牵头单位:城市发展局;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七)堵塞建筑垃圾管理漏洞

6月30日前,各乡街要对管辖范围内已征未用、已拆未建、道路(公路、铁路)沿线等空旷地块周边及出入口进行排查,采取架设围挡、设置限高杆或水泥桩等方式阻止垃圾车辆出入。对产权明晰的地块,由乡街督导实施;对公共区域或产权不明的地块,由乡街组织实施(所需资金报主管领导批准);同时,要利用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置偷运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特别是在东区与辽宁边界,要筑牢防线,不留盲区,有效治理建筑垃圾跨省偷运和倾倒。(牵头单位:各乡街;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八)规范管理建筑垃圾堆卸地

以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强建筑垃圾从施工工地到堆卸地“点对点”管理,确保建筑垃圾应用尽用、应收尽收。加强堆卸地管理,采取篷盖、绿化、定期洒水等防尘降尘措施,定期对建筑垃圾堆体稳定性进行检测,加强建筑垃圾堆卸地扬尘和安全管控,待《河北省建筑垃圾堆砌场地建设标准》出台后按标准细化改进。建筑垃圾堆卸地要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堆山造景、复垦复绿等措施,强化后续利用。(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城市发展局)

(九)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消纳企业要按照技术引领、绿色环保的要求,逐步采用更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严格技术规范,提升处理标准,优化运营模式,提升建筑垃圾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要作好表率,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园林景观等各类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再生产品,做到应用尽用,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良性发展。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建筑垃圾消纳企业的监管和规范,确保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城市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治理力度,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日常监管、综合利用等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发展局,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宣传、引导、普及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循环化利用基本常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正确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建筑垃圾治理,为全区建筑垃圾治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和乡街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清理积存垃圾、设置各类防护性设施时要认真调研,科学规划,最大限度节约资金。财政局要结合全区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实际,对各乡街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给予资金保障。同时,要吸纳社会、民营投资发展多渠道联合运营,对建筑垃圾回收企业在国土、规划、环保、资金、税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扶持,以满足建筑垃圾处置和消纳场建设需求。

 

附件: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景文 管委主任

副组长:陈永富 管委副主任

刘洪柱 管委副主任

王金峰 纪工委书记

李 刚 管委副主任、出口加工区管委常务副主任

戴利华 管委调研员

李洪涛 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秦建国 管委副调研员、建设项目评审中心主任

成 员:高春复 工委办公室主任

田小军  管委办公室负责人、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利荣  财政局局长

王满成  城乡建设局局长

秦春生 城市发展局局长

张菊丽  行政审批局局长

杨建宇 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资规分局局长

    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晓光 渤海乡党委书记

刘 岩 珠江道街道党工委书记

卢玉石 黄河道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英军 腾飞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 征 船厂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立新  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悦鸿  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

尚勇利 交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孙环宇 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 媚 工委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潘小民  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潘小民同志兼任。